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共涉及50人。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综合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人员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天津本部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有闫凯境董事长、蒋晓萌副董事长、吴迺峰董事、朱永宏董事、苏晶董事兼总经理、张斌独立董事、王爱俭独立董事、Xin Liu独立董事,孙鹤副董事长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闫凯境、蒋晓萌、吴迺峰、朱永宏均回避了表决,其余五名董事表决全部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关于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总体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及时获得资金,简化银行审批手续,2024年特向以下机构申请总额为121.5亿元的授信额度(以人民币为基准),授信种类均为综合授信,明细详见下表: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关于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将继续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提名张斌先生、王爱俭女士、韩秀桃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与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将继续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提名闫凯境先生、蒋晓萌先生、孙鹤先生、蔡金勇先生、李克新先生、周水平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从研发、销售、生产、运营和国际化等领域全方位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及稳健发展。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与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士力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6)
以上议案第2、4、5、6、10、12、13、15、17、18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斌先生:1954年7月出生,法学硕士学位,军医、主治医师。曾任卫生部中日友好外科住院医师、医务处副处长,原国家卫生部,卫计委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会长。
王爱俭女士:1954年11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学会常务理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天津市委副主委,民建中央财政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政府参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滨海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国都证券独立董事。
韩秀桃先生:1968年7月出生,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法律》(中英双语)杂志社社长,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法制司副司长,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闫凯境先生:1979年2月出生,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博士,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与银行专业硕士,曾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事业群首席执行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主席、华金(天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兼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委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青年企业家委员会主席团成员、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工商理事会理事、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等职务。
蒋晓萌:1964年11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药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曾任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委书记、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商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金华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孙鹤先生:1959年9月出生,美藉华人,教授、博士生导师,药物研发与管理专家,临床药理学和生物药学专家。曾任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转化医学和计量药理学首席科学家和新药评审主审官、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总体专家组委员、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北美药业有限公司总裁、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专家组专家委员、天津雅昂医药国际化发展促进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评审专家、中国药理学会定量药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药理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药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天津市药理学会定量药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标准化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同时还兼任天津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博导,中国医药大学讲座教授,美国University of the Pacific大学药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
蔡金勇先生:1972年8月出生,南开大学环境科学系本科、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硕士毕业,经济师。曾任本公司物流总监、运营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圣特制药有限公司、天津博科林药品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肽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天津赛耐康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麻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克新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天津第二学院(现天津医科大学)毕业,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7年任天津市第一中心药剂师,1998年至2017年先后任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区商业办主任、大区经理、商务分公司总经理、非板块总经理、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经理。2017年至2020年,任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0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任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水平先生:1972年11月出生,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毕业。2004年至2006年在天津大学、天士力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7年至2020年3月先后任天士力研究院药理毒理所所长、现代中药所所长、科研管理部总监、运行院长、执行院长,2020年至今任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士力研究院执行院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45,207,058.97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9,700,130股,因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总股本减少5,750,125股,故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493,950,0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003,501.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比率为44.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者理性,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及2024年经营计划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程序,非关联董事均同意并通过此项议案。
注:天津帝泊洱销售有限公司为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一)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天津天时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与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事项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二)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天津天士力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与提供运输、餐饮等相关服务事项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三)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采购帝泊洱茶珍、卓清茶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4年1月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四)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国台酒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4年1月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五)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辽宁天士力参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药材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4年1月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六)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汉广中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采购原药材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七)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辽宁天士力健康用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益生菌、芪参茶等保健药品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八)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聚智大健康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采购C胞活力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4年1月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九)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发泰(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设备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2、交易价格:协议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十)公司拟于2024年度与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出租部分办公楼的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4、协议有效期: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24年1月1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事项:如在协议实施中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请者予以关注。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标准为基础,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利用服务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现有的人员与设施,为公司提供多方位的劳务服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分配、利用资源。
公司从汉广中药和辽宁参茸公司采购有品质保障的原药材,用于现代中药浸膏的生产,为公司生产高质量的中药产品提供保证。
公司从聚智大健康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C胞活力饮用天然矿泉水,从贵州国台采购国台酒,从云南帝泊洱采购帝泊洱茶珍和卓清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或外部销售。
公司从辽宁健康用品采购保健产品用于对外销售,有利于发挥现有营销团队业务能力,增加产品收入。
公司接受发泰公司提供的工程劳务服务和采购发泰公司销售的设备。发泰公司是以滴丸设备研发、枕式包装设备定制化设计制造、医药工程设计与管理(EPCM)及工业自动化与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采购发泰公司的设备并接受其提供的工程劳务服务,可以有效利用发泰公司的先进技术和丰富的设备资源,满足公司对改善改进设备和工程的需求,促进公司生产效率和智能制造水平的提升。
公司向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系主要用作该公司日常经营之场所,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源。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商业”)、辽宁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连锁”)、济南平嘉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平嘉”)、天津天士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药房”)、云南麻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麻叶”)、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地”)、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士力”)、江苏鸿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鸿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辽宁连锁提供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为医药商业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为济南平嘉提供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为云南麻叶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为天津大药房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为河南天地提供担保金额为15,500万元人民币,为陕西天士力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为江苏鸿泰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辽宁连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40.83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医药商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671.7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济南平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24.6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天津大药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24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河南天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陕西天士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云南麻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71.03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江苏鸿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14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辽宁连锁、医药商业、济南平嘉、云南麻叶、天津大药房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士力”)及相关下属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医药商业、辽宁连锁、济南平嘉、天津大药房、云南麻叶、河南天地、陕西天士力、江苏鸿泰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7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董事会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公告。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贸易中心北区1- 1-2303,1-1-2304室
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食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0,86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0,933万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实现净利润4,06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6.63%,担保余额为13,671.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处方药,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零售(连锁);中草药收购、消毒消用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化妆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零售;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保健食品经营;国内展览展示服务;医疗器械销售;通讯产品、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销售,手机卡、充值卡代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农副产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零售;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医疗咨询服务;医疗诊治;食品、酒水、饮料、针纺织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健身器材,眼镜、五金产品、花卉、宠物用品、玻璃仪器、服装、家用电器销售及互联网销售;代收、代缴水电、煤气费、手机费、地铁卡费;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管理,眼镜加工、验配,互联网信息服务;仓储服务;广告发布及设计;柜台租赁;食盐零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药品、管理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母婴保健服务;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17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4,153万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实现净利润77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9.94%,担保余额为5,440.8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医疗服务;诊所服务;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票务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虫剂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市场营销策划;柜台、摊位出租;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包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80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5,408万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实现净利润45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6.55%,担保余额为2,124.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电子烟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会议及展览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中草药收购;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21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008万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0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26%,担保余额为924.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丸剂、(浓缩丸、蜜丸、水蜜丸、水丸)、散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膏剂、小容量注射剂、口服液、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的生产、销售。(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39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8,445万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26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7.32%,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中药提取物生产;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